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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与同济
时间:2023-02-28

2022年9月30日,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与同济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暨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座谈会在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举行。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惠岭院长、兰迪全球管委会主任刘逸星律师、同济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负责人徐文海老师、同济大学法学院学工办刘博老师、行政法实践课程负责人颜冬铌老师、上海兰迪执行主任殷俊律师、上海兰迪管委会成员武彬律师、上海兰迪国际贸易部主任李新立律师、上海兰迪家事与财富传承部主任张焕娥律师、上海兰迪家事与财富传承部副主任田杰律师、上海兰迪家事与财富传承部高级合伙人郭喜平律师、上海兰迪家事与财富传承部合伙人蒋春艳律师、上海兰迪家事与财富传承部合伙人韩环环律师、贾欣彦律师、刘庆律师共同出席本次仪式。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逸星律师代表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蒋惠岭院长一行表示欢迎,并陪同来访嘉宾参观律所。

仪式开场,蒋惠岭院长以诙谐幽默的口吻讲述了同济与兰迪结缘的故事,随后回顾了同济大学与同济法学院的历史,聚焦办学现状,强调实践教学之于育人的意义。他高度称赞兰迪的包容吸纳精神以及对培养法治人才的热情与责任感。蒋院长指出,兰迪与同济大学的合作生动体现了将实践教学寓于人才培养的教育观,具有时代意义。

刘逸星主任对同济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的努力做出高度评价,指出兰迪与同济大学法学院发展轨迹的内在契合性。随后,他向各位嘉宾介绍了兰迪的历史,强调民族自信与道路自信在兰迪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指明上海在中国法律国际化进程中的发展潜力与示范作用。此外,刘主任联系当下元宇宙模拟法庭这一发展热点,为兰迪与同济合作的未来指明道路,获得在场嘉宾认同。

随后,蒋惠岭院长与刘逸星主任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相关协议旨在推进和实现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与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人才培养的深度合作与发展。

 
蒋院长为张焕娥律师、田杰律师、郭喜平律师、蒋春艳律师、韩环环律师、贾欣彦律师以及刘庆律师颁发校外导师证书并合影留念。
 

 
在接下来的座谈会中,徐文海老师首先介绍了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的现状,表达了扩大实践基地范围的期望。徐老师指出,在法律诊所复课期间,兰迪律师授课的完整性与专业性令人印象深刻。除此之外,徐老师指出,兰迪与同济大学法学院在跨学科、涉外法律等多个领域都具有合作发展前景。
 

刘博老师以同济大学法学院学子高水平、复合程度高的特点入手,表明在教育部实践育人与三全育人的号召下,同济与兰迪的合作可实现双方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随后,刘博老师聚焦合作细节,提出双方或在同济大学法学院兰迪奖学金、实习基地等事宜上具有合作空间。

颜冬铌老师以同济大学法学院年轻教师的视角分析了法律诊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强调了理论与实务结合的重要性。

蒋春艳律师指出,兰迪与同济应互学互鉴、共同进步,同济学子能够从兰迪获得学习与实践机会,兰迪律师也能从同济法学院获得理论学习的宝贵机会。蒋律师指出,兰迪与同济发展合作关系,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在校期间训练实务技能,并方便其实习与就业,体现了兰迪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刘逸星主任指出,兰迪不仅能够为同济学子提供实践机会,还能借助其辐射全国的特点,改变学生目前的就业思维,优化学生就业路径。

殷俊律师以个人经历入手,高度评价举行元宇宙模拟法庭的可行性与意义。武彬律师认为,在三全育人的号召下,双方应利用各自优势,扩大合作范围。田杰律师介绍了其团队对于双方合作关系的期待。张焕娥律师介绍了兰迪家事部的工作与现状,表达了兰迪愿与同济共建美好未来的真诚愿望。

随后,郭喜平律师、韩环环律师、贾欣彦律师与刘庆律师汇报了其作为校外导师的工作,分享授课经验,并对同济大学法学院学子卓越的法律思维、学习能力、发展潜能做出高度评价。

蒋惠岭院长指出,本次座谈会增进了双方对彼此的了解,深化双方合作关系,为兰迪与同济的合作指明了方向。蒋院长认为,兰迪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与社会责任感,与同济大学法学院在价值取向上高度吻合,故双方合作符合市场需求与时代期望,极具建设性。刘逸星主任高度肯定了同济大学法学院为学生做实事的办学理念。双方已就合作前景展开了热烈而友好的讨论,期待共同推进双方的合作关系,决心为中国法治事业与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座谈会圆满结束后,嘉宾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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