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发行了2.5亿美元的3年期美元债券,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BBB+,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20%,创山东企业同年期美元债新低。
兰迪作为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中泰国际等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本次债券的发行工作,由合伙人林静律师担任主协调人,高级合伙人张敏律师、张恺律师以及资深律师陈志坚、王晓月、廖佩琳、实习律师俞琼等其他项目组成员共同组成律师团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本次发行系国丰集团首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获得了3.8倍超额认购。国丰集团由烟台国资委100%控股,资产总额逾人民币2000亿,为万华化学(300309)、冰轮环境(000811)、泰和新材(002254)、张裕A(000869)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或实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