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助力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3+N年,评级AAA/AAA,票面利率3.35%,全场倍数1.78。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54年,为国有特大型施工企业。主要从事各类港口和航道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工程;市政工程。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有效的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充实了权益资本,为公司的发展规划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接受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刘兆福律师团队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刘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就本次发行有关事项及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与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