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与企业合规法律部副主任王媛媛律师应邀至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就“检察视角下的刑事辩护艺术”面向律师同行开展专题讲座。
王媛媛律师曾在上海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部门担任检察官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检察工作经验。本次讲座中,王媛媛律师就检察官工作内容、涉检辩护工作内容与目标拆解、与检察官沟通的技巧与共情,以及无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分享。
京衡上海所刑民交叉与企业合规法律部副主任 王媛媛律师
检察官工作内容
检察官日常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侦查卷宗进行证据审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撰写法律文书、开展询问与讯问工作、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决定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出庭支持公诉等。
一般而言,检察工作案多人少,检察官要同时处理大量案件,办案时限及重大疑难复杂程度会影响案件处理的优先级。因此,与检察官沟通中应考虑如何提升案件的优先级。
与检察官共情
在与检察官沟通的过程中,律师应当注意运用沟通技巧与共情。
一方面,辩护人自身应当熟悉刑事诉讼程序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案件管辖地区刑事案件办理规范、指引、会议纪要等,增强沟通效率。
另一方面,保持必要的礼貌,进行适当的共情。例如,催促案件办理,先共情,再了解案件进展,最后问询协助工作。在检察官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愿意退赔时,辩护人要积极争取和解。
刑事辩护重点问题
辩护人应当慎重提出无罪辩护。能够提出无罪辩护的情形主要有:1.行为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2.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无罪辩护的前提在于阅卷、会见,并且忠于证据。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不能离开案件证据去谈无罪辩护。
取保候审能否成功的主要影响因素在于是否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辩护人应当恰当管理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预期,明确告知取保候审并非人皆适用,取保候审不等于判处缓刑,不能保证万事大吉。
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应当开展的工作阅卷基础上,对定罪、量刑做到心中有数,充分知情、明确告知法律后果。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应当坚持如下原则:尊重证据、尊重事实、尊重当事人意愿。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磊律师表示,辩护律师从检察官的视角进行思考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使得自己的证据与辩护意见更容易被检察官采纳,从而实现辩护的目的。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田磊律师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文佳律师表示:今天的内容从检察官的视角出发,令人受益匪浅。律师与检察官的共情非常重要,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对捕与不捕等问题产生重要影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周文佳律师
本次讲座为各专业方向律师同行提供了深入学习刑事辩护的机会,也以检察官的独特视角为刑辩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令参会同仁收获颇丰,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