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月8月15日,继助力“中交租赁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法律方面“零反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之后,兰迪律师事务所助力“中交租赁1期长江经济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成功。
首期ABS项目由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交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并以其因融资租赁合同而对承租人享有的融资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 发行募资规模达10.805亿元。其中,优先A1的票面利率为2.08%,优先A2的票面利率为2.20%,优先A3的票面利率为2.05%。且优先A1创无增信档租赁ABS发行利率最低,优先A3创2年期以上租赁ABS发行利率最低,彰显了资本市场对中交租赁的持续关注和高度认可!同时,首期ABS项目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资产池中超70%分布于长江经济带区域,充分体现了中交租赁长期以来坚持落实高质量发展。
兰迪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本次ABS储架项目及首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了包括论证项目交易架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核查基础资产、起草及修订交易文件、出具项目设立法律意见书、发行见证等全套法律服务。
就本次ABS项目,兰迪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兆福、李金昌及律师助理徐鑫源、陆倩霖等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兰迪律师事务所将持续秉持“绝对专业化”的理念,继续为客户提供各类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