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迪刘兆福律师、王广灏律师、张震宇律师代理三起重大疑难复杂的私募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基金合同纠纷案件,现该系列案件取得全面胜利。
林某、佟某、黄某分别与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即管理人)、某银行(即托管行)签订了以投资某有限公司股权为目标的《私募基金合同》。随后不久,三位私募基金投资人就发现该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合同》成立前、后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遂委托本所向该管理人追讨私募基金投资款。
承办律师接受三位投资人委托后,冒着严寒北上东北,与投资人详细了解案情事实,搜集大量证据材料,撰写详实的法律分析意见书,积极准备庭前工作;同时,准备了各类向私募基金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的文件。从2021年2月至2024年7月,承办律师在数次南下广州、历经多次庭审交锋、递交数十页仲裁代理意见和数百页类案检索报告后,广州仲裁委员会终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庭在其中一起案件中采纳本所律师的法律观点,认定“第一被申请人(管理人)未向申请人(投资人)履行回访确认义务的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也违反了私募基金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仲裁庭对于申请人(投资人)要求第一被申请人(管理人)返还认购本金及利息损失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该案完美实现预期仲裁目的。承办律师迅速启动仲裁执行程序,精准把握到该管理人欲发行新的基金产品且急需进行产品备案的时机,辅以继续向私募基金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等多种法律策略,迫使该管理人主动与三位投资人协商谈判,并最终就三起已决案件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成功为三位投资人客户追回全额投资款及相应投资收益。
刘兆福律师、王广灏律师、张震宇律师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以绝对专业化为宗旨,专职深耕重大疑难的商事争议解决、私募投资争议解决、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等领域,依靠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尽心尽责地服务于每位客户,力争在每一个代理的案件中最大程度地实现客户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