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锖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涉及百年知名欧洲品牌伊德富曼(ED&F Man)的商标恶意抢注案件,最终取得了关键性胜利,为该品牌在中国的艰难维权之路扫清了重要障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伊德富曼ED&F Man原代理商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未经授权,擅自申请注册ED&F Man及图形商标的行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遂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作出的两件商标权无效宣告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这一胜利不仅有力捍卫了百年国际品牌伊德富曼集团在华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兰迪律师事务所高锖律师团队在处理涉外商标抢注纠纷,尤其是疑难复杂知识产权争议领域中的卓越实力。
一、客户背景:行业巨头与国际布局
伊德富曼集团(ED&F Man Commodities)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农产品跨国贸易集团之一,1783年始创于伦敦,在创立一年内便获得了向英国皇家海军提供朗姆酒的独家供货权。经过多年苦心经营,伊德富曼集团在意大利、荷兰、中国等世界各国开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业务从糖及糖浆、咖啡、可可豆拓展到金融、船运、金属、食品、饲料、养殖、种植、谷物和豆类的贸易加工、肥料等多个领域,业务遍布澳大利亚、印度、日本、新加坡、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加拿大、美国等全球60余个国家。集团下属公司分别是全球最主要咖啡豆贸易商、最大的蜜糖基液体动物饲料分销商及最大的食用糖贸易商之一,迄今为止拥有长达242年的国际贸易经验,享有极高的国际知名度和国际声誉。
二、纠纷缘起:合作破裂与恶意抢注
早在1783年,伊德富曼集团就将“ED&F Man”作为公司字号使用,并拥有商业标识及欧盟注册商标。为了在华开展业务和扩大影响力,伊德富曼集团旗下意大利伊德富曼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底与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授权其作为肥料产品的在华独家代理商。
但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不仅合作之初就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注册一系列与伊德富曼字号或商业标识相同、近似的商标;并且在合作结束后继续在其网站首页中宣传伊德富曼是其合作品牌,借助意大利伊德富曼公司良好商誉对外进行商业宣传,在“产品展示”中亦展示了伊德富曼的欧盟注册商标。
合作结束后,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仍然通过微信视频号使用“ED&F Man”“伊德富曼”商标宣传推销其多款肥料产品,其中多款产品还直接宣传为“意大利进口”“欧盟有机认证”,并在产品包装上印着“原产地:意大利”或“原产地:意大利伊德富曼液体产品公司”。
更严重的是,该公司为了借助伊德富曼集团的良好商誉继续宣传推广自身产品,不惜擅自以意大利伊德富曼的名义,分别于2022、2023年向农业部办理了5款肥料产品备案。

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这一行为,不仅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误导相关公众,欺骗消费者,攀附伊德富曼在国际上苦心经营二百余年的品牌声誉;更涉嫌攫取了本属于伊德富曼的市场份额,严重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
三、维权历程:绝境中的坚守与逆转
(一)道阻且长:维权之路漫漫
该案的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在收到客户委托后,高锖律师团队便立即着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商标无效的申请。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虽然伊德富曼与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之间曾存在合作关系,但并不能证明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是在接触并知晓其字欧盟注册商标后恶意抢注,并以此驳回了申请。面对这一不利结果,高律师及其团队并未放弃,而是果断代理客户提起行政诉讼,拆解诉讼难点、并围绕难点进一步搜集有利证据,最终实现逆转。
(二)破局之光:维权亮点及难点
1.由跨国争议转为国内诉讼。伊德富曼总公司位于英国,而与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为其意大利公司。为规避跨国诉讼风险,高律师灵活运用伊德富曼在华关联公司作为诉讼主体,成功将案件置于中国法域内处理。该策略不仅显著降低诉讼难度、加快维权进程,也为客户有效节约了维权成本。
2.多路并进的诉讼策略。高律师及其团队制定了层次分明、多路并进的诉讼策略,从多个角度切入,精准找出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在商标申请中的主观恶意及具体情节,穷尽列举了烟台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的违法性,也即构成无效宣告的多项具体理由。该策略优势在于,只要法院支持其中任一主张,即可认定案涉商标注册行为存在违法,从而实现无效宣告的目的,大幅降低客户维权不确定性,全面保障其合法权益。
3.在先使用和具有影响力的证明。
在首次进入中国市场时,意大利伊德富曼公司便授权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销售其产品,这使得伊德富曼很难证明自己早于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在中国使用“ED&F MAN”相关商标;并且如何证明伊德富曼的海外商标的影响力也需要对其公司历史资料进行广泛搜集和深入分析。
面对上述难题,高律师及其团队与伊德富曼始终保持了紧密配合,有效协调了各方在证据收集、挖掘、整理和补充方面的工作,逐步汇集形成了一系列充分、有力的证据材料,内容涉及伊德富曼的海外商标及字号、域名、商标图形著作权等在先权利。凭借这些材料,清晰地向法庭呈现出其海外商标和众多在先权利在行业中的长期使用、广泛影响力及其商业价值。
此外,为更进一步彰显其抢注恶意,高律师及其团队还搜集了其成立以来名下大量抢注、摹仿他人品牌的商标列表。
这些证据有利地证明了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具有恶意囤积商标的主观恶意,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商标注册秩序,不正当占用了公共资源、损害了公共利益,为案件顺利取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一审决胜:法院采纳关键意见与案件最新进展
经过历时近两年的不懈努力,从行政申请辗转到行政诉讼,高律师及其团队终于携手伊德富曼集团迎来胜利的曙光——在最新的一审判决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推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认为虽然无证据证明诉争商标申请前已有经销协议,但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认可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前双方就经销合作进行过协商,可认定商标申请日在双方磋商阶段,烟台某生物科技公司明知该商标存在,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申请注册相关商标。
略有遗憾的是,虽然一审获得了胜诉结果,但法院仅支持了无效宣告的部分理由。为了全面维护伊德富曼的在华利益,也为了后续顺利、深入开展维权工作,高律师及其团队已代理客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以巩固并扩大维权效果。“表面的阶段性胜利无足挂齿,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合法正当地替客户实现更长远的利益,获取实实在在、一劳永逸的胜利。”高律师经常这样说。
五、本案带来的行业启示
本案的胜诉,不仅有力维护了伊德富曼集团在华的合法权益与市场利益,更在多个层面展现出深远的行业与社会价值:
第一,本案为恶意抢注类案件提供了清晰的司法导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即使在双方存在合作磋商的背景下,未经许可将他人在先知晓且具有影响力的标识申请注册为商标,同样构成违法注册。这进一步夯实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实践中的适用底线,对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国际品牌对中国市场的信心。该案彰显了中国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与专业水平,表明中国持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有助于消除海外权利人对在华维权难度的顾虑,为跨国投资与商业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对企业品牌保护战略具有警示与启发意义。本案揭示出品牌方在合作过程中尤其需注重商标的监控与布局,也示范了如何通过系统化的证据管理和多策略诉讼应对恶意注册。为企业,特别是国际企业,在中国市场实施知识产权前瞻保护敲响了警钟、指明了路径。
兰迪律师事务所始终致力于在复杂知识产权环境中为客户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实战价值的解决方案。兰迪律师将继续凭借精湛的专业素养、丰富的涉外争议处理经验,以及高度协同的全球服务网络,协助中外客户筑牢知识产权防线,有效应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兰迪律师愿与业界各方共同努力,积极传递依法维权、诚信经营的价值理念,为构建健康、公平、有序的知识产权生态持续贡献专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