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冰冷的会见室里,L某坐在黑色的铁椅子里,目光有些呆滞。她淡淡地说:“我是按妈妈的意见做的,没有参与过那些具体的事,也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01
L某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从小文静听话。大学毕业前两年,她母亲在西北某省城设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那时,取得这类牌照是很难的,妈妈将女儿L某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L某刚毕业,就入职公司,帮助妈妈一起打理生意。
然而,工作还不到半年,当地公安人员突然造访公司,以涉嫌诈骗罪将L某送进了看守所。
L某的妈妈又急又悔,四处托关系救人,没有结果。又各方打探寻找律师,最后通过律所的大主任找到我,将一肚子苦水倒了出来:
两年前,她认识了当地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和他商议借10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并承诺给予利息。老板将1000万元转入了小贷公司账户。
借款到期后,公司因为经营上有点困难,一时半会还不了这笔钱。那老板催了好几次,没有拿到钱。然后,便动了歪脑筋。
02
他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一年前,L某的母亲跟他说,某地区有一个大型建筑工程,因为她有关系,可以把工程拿到手,要和他合伙一起干,他信以为真,就同意了。
L某的母亲说,先拿出1000万作为前期运作的费用,因此,他向小贷公司账户转了1000万元。
一段时间后,他迟迟未得到工程的信息,去了现场才发现该工程已经开工,根本没他啥事。结果,工程没拿上,1000万也要不回来,因此,以诈骗罪向公安局报案。
该老板在他警察朋友的帮助下,在当地立了刑事案件,警方直接将公司法定代表人L某刑事拘留。
由于涉案金额太大了,检察院很快就批准逮捕了。
案件起诉到检察院时,我看见案卷的主要证据,除了被害人建筑公司老板的报案材料以外,还有几份证人证言。证人都是老板的员工,他们陈述的内容,如诈骗的时间、地点、虚构工程等情况和老板陈述的完全一致。所以,L某“诈骗”的罪名证据基本齐全。
这个老板的背后显然有“高人”指点。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金额10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03
一天,我和L某母亲再次聊这个案件,L某母亲说,这个1000万,双方没有签定书面合同,她只是让女儿给这个老板写了一张借据。
我问她,借据有存根吗?她说,没有存根,好像有照片。有一回,建筑公司老板找他的朋友借钱,用这个借据做抵押,老板的朋友向她确认借据的真假,把借据拍了照片发给了她,问她是不是欠这个老板1000万...
我问她,这张照片在什么地方?她说,在微信里。
我让她调出来,给我看看。
她说,在旧手机里,那个手机很久不用了,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打开。
我让她赶紧回去找旧手机,并且郑重地告诉她,如果能调出借据,她的女儿可能有救。
L某母亲果真找到了旧手机,在其中不仅找到了借据的照片,还翻到了双方当时的聊天记录。
如果借据是真的,就可以证明:所谓的诈骗1000万,实际上只是一起借贷纠纷。
我带着L某的母亲到公证处做了提取证据的公证,随后将公证书作为证据,提交给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同时,递交了书面辩护意见:《1000万,是借不是骗》。
另外,我又递交了三份申请:
1、申请鉴定借据照片的真伪;2、申请向微信发送人核实照片产生的过程;3、申请向建筑公司老板调取借据的原件。
检察院经过讨论后,决定对手机内照片的真假进行鉴定。
这个消息犹如黎明时分的曙光,让辗转奔波的L某母亲看到了一丝希望,大家既兴奋又紧张。
04
L某的父亲因肺癌住院,在得知女儿被关押后,又急又气又无奈,病情急转直下,已经被转入了ICU抢救。医生说,撑不了几天了。
我一遍一遍地向承办检察官督促鉴定进程。
终于,鉴定结果出来了:手机里借据的照片是真实的。
我立刻申请变更L某的强制措施,但是承办人说,案件具体如何处理,要报检委会讨论决定。
我拿出医院的证明,L某的父亲目前在用呼吸机维持生命;他渴望能见女儿最后一面;已经能证明L某无罪了,能否尽快放人,成全无辜的父女。
大约两天左右,检察院作出了对L某不起诉的决定书。
L某一出看守所,便被母亲拽着,急冲冲地赶往机场...
大约过去了一周,L某母亲打来电话,我问:“L某父亲的身体好些了吗?”
她说:“那天,她们赶到医院时,她父亲已经没有呼吸了。”
05
这个案件,我对承办检察官是心存感激的。
虽然她一开始不相信我的意见,甚至怀疑手机中的照片是别有用心。但是,当她发现借据真的存在,L某是被冤枉的时候,她开始纠错,并为释放L某积极争取时间。
这样的检察官,是值得敬重的检察官。
近年来,走出校园的年轻人被送进看守所的情况屡屡发生,其中不乏名校毕业生。因此,对于这一群体,如何进行辩护,也是我们刑事律师需要关注和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