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周誓超律师、赵雅芳律师成功代理圣卢西亚某采购商诉中国山东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取得全面胜诉。此案在供应商恶意拖延、虚假陈述、拒不退款的情况下,克服了圣卢西亚与中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的程序障碍,适用CISG法律,最终为客户成功止损。
2022年,圣卢西亚某采购商(下称“客户”)因有转售钢材类产品的需求,向山东某钢材供应商洽购产品。该供应商多次承诺“一周内发货并给予最优惠价格”。
客户基于该等承诺,支付了数十万美元定金。收款次日起,供应商态度骤变,屡次借故拖延发货且未能提供具体生产完成时间,更数次提供虚假的船运信息,谎称已订舱。
客户察觉异常后,立即委托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周誓超律师、赵雅芳律师处理该纠纷,以及时止损。
我方律师通过与供应商持续沟通,结合船舶实时轨迹等信息,证实供应商从未订舱,其目的是继续骗取数百万美元的尾款。在发出律师函警告无果后,客户正式委托我方律师起诉供应商,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中,供应商仍拒不承认违约,一方面谎称已备货及预订散货船,另一方面指责客户(买方)未安排SGS检验导致无法发运,拒绝退款,甚至要求客户支付仓储费等不合理费用。
我方律师系统梳理证据并指导客户完成域外证据的公证,证明供应商存在未按期交货、恶意涨价、持续造假等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客户依法有权解除合同。因各方未明确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我方为法院提供了适用CISG以支持各项主张的法律依据及参考案例。
最终,法院认定供应商构成恶意违约,我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判令供应商退还全部已付款项(约3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利息,数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尽管客户所在国圣卢西亚与中国未建立外交关系,但两国均为《海牙公约》缔约国。我方律师在本案中始终指导客户根据实际情况收集证据、办理文件的公证认证等事宜;即便法律程序耗时较长,仍凭借丰富的涉外法律经验,成功为客户赢得全面胜诉。客户对我方律师的工作及案件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