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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设立公司(二)

在《在日本设立公司(一)》,我们了解了日本公司的四种公司形式。要提醒大家,我们有时候在日本还会见到“某某有限会社”,这种公司是2006年新公司法出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公司形式,现在以“特例有限会社”的形式保留下来,但从2006年开始的新设公司就不再用“有限会社”了(截至2022年底,还存有的有限会社数量约16万家)。

 

今天来简单介绍一下“株式会社”的性质,以期大家对“株式会社”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日本政府统计,全国一共有978,699家株式会社,其中2022年新注册的株式会社有92,371家,约是第二种公司形式“合同会社”37,127家的2.5倍。

 

 

所谓“株式会社”就是以发行“株式”(股票)来筹集资金成立的公司。

 

“株式会社”最大的特征就是出资者和经营者一般不是同一人(小公司往往是同一人)。出资人是“株主”(股东),即股票的主人,是公司的所有权人。所有的株主成立一个“株主总会”(类似我国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一个经营者来实际经营公司业务,这种构架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就是一个出钱一个出力的模式。

 

株式会社每年需要出具“决算公告”,其目的是向股东和债权人汇报一下这一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达到预防风险和确保交易安全的目的。

 

根据规定,在定期召开“株主总会”之后,必须马上公告公司的“貸借対照表”(即资产负债表),有一定规模的公司还需要公告“損益計算書”(即损益表)。

 

 

株式会社相对于其它三种形式的公司,有以下几个有利点:

 

1.社会信用度高:“株式会社”大概占所有公司形式的70%以上。由于约束株式会社的法律法规比其它三种形式公司多,所以株式会社的社会信用度和被普遍认可度比较高。
2.由于株式会社是通过发行股票来募集资金,作为投资人只承担间接的有限责任,所以从募集资金难易程度的来说,株式会社更加具有优势。其次,由于其社会信用度高,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更容易接受株式会社愿意投资。
3.株式会社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就算公司倒闭破产了,也无需承担出资额度以上的责任。
4.新设立的株式会社,银行更容易接受为其开设银行账户。

 

株式会社的不利点如下:

 

1.公司设立时的费用比较高,一般设立一家株式会社需要认证章程,还需要缴纳登录免许税,仅前期交给政府机构的费用就20万日元,对年轻人创业非常不友好。相对来说,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设立一家公司非常容易,而且几乎没有太多成本。这也是日本年轻人创业不太积极的原因之一。
2.每年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制作“决算公告”,规模大的公司还得在一些纸质媒体公告,又花钱又费事。
3.公司经营人员的变更,尤其“取缔役”等具有“役员”身份的人事变更,都要去法务局变更,费用还不低。

 

以上简单介绍株式会社的情况,下期将介绍“合同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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