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日本设立公司(一)》,我们了解了日本公司的四种公司形式。要提醒大家,我们有时候在日本还会见到“某某有限会社”,这种公司是2006年新公司法出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公司形式,现在以“特例有限会社”的形式保留下来,但从2006年开始的新设公司就不再用“有限会社”了(截至2022年底,还存有的有限会社数量约16万家)。
今天来简单介绍一下“株式会社”的性质,以期大家对“株式会社”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日本政府统计,全国一共有978,699家株式会社,其中2022年新注册的株式会社有92,371家,约是第二种公司形式“合同会社”37,127家的2.5倍。
所谓“株式会社”就是以发行“株式”(股票)来筹集资金成立的公司。
“株式会社”最大的特征就是出资者和经营者一般不是同一人(小公司往往是同一人)。出资人是“株主”(股东),即股票的主人,是公司的所有权人。所有的株主成立一个“株主总会”(类似我国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一个经营者来实际经营公司业务,这种构架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就是一个出钱一个出力的模式。
株式会社每年需要出具“决算公告”,其目的是向股东和债权人汇报一下这一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达到预防风险和确保交易安全的目的。
根据规定,在定期召开“株主总会”之后,必须马上公告公司的“貸借対照表”(即资产负债表),有一定规模的公司还需要公告“損益計算書”(即损益表)。
株式会社相对于其它三种形式的公司,有以下几个有利点:
株式会社的不利点如下:
以上简单介绍株式会社的情况,下期将介绍“合同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