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连续发生多起严重交通事故,尤其是发生在虹口区凉城路丰镇路路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现场之惨烈,令人心有余悸。
在公安机关调查完毕前,出于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尊重,不适合对事故原因进行过多揣测,本文仅从法律视角对“交通肇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简单梳理。
由于目前5名伤者的伤情不明,在此仅就肇事司机本起事故中造成2人死亡的后果加以分析。
首先,笔者认为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虹口警方的通报,肇事司机系“操作不当”,并未提到有网传的“飙车”行为,事发当晚警方二次通报排除肇事司机酒驾、毒驾可能。根据警方通报,肇事司机主观上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存在过失,且无明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基本排除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次,若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以上,则对其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了一人死亡和三人以上死亡的情形;第四条规定了二人以上死亡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刑期对应升格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为何《解释》在死亡人数更多的情况下会出现量刑较轻的情形?关键在于被告人所负的事故责任。为便于理解,笔者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分别量化为100%、>50%、50%,结论如下:
在交通肇事罪中,舆论通常以结果论,只注重事故造成的伤亡结果,上图清楚地展示了被忽视的责任条件同样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
上海2020年后发生的事故,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镇、农村标准,被害方可依照本市公布的2020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向肇事司机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
附: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王俊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十四年公安从业经历,业务能力突出,长期担任侦查办案警长,多次荣获个人嘉奖,对刑事案件的承办有独特的视角和丰富的经验。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控告。
杨佳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曾就职于公证机构,积累了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纠纷的专业经验,熟悉刑事辩护业务、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事领域,多次参与团队刑事辩护及民事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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