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1日,兰迪律师事务所助力中交租赁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法律方面“零反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备案并成功发行。
本期ABS项目由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并以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债权人,通过内部租赁资产转让方式形成基础资产,并在交易结构上再次实现重要突破。本期ABS项目发行募资规模11.92亿元,其中:优先A1的票面利率为1.88%,优先A2的票面利率为1.84%,优先A3的票面利率为1.88%。本期ABS项目仍然采用部分增信的交易结构模式,在当前债券市场波动较大、投资者趋于谨慎的背景下,依旧获得了市场上投资者的踊跃申购,再次体现了中交租赁体系强劲的实力,彰显了资本市场对中交租赁体系的高度认可。
兰迪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本期ABS项目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了包括论证项目交易架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核查基础资产、起草及修订交易文件、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发行见证等全套法律服务。
就本次ABS项目,兰迪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兆福、李金昌及律师助理陆倩霖、江宇、姚金松等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兰迪律师事务所将持续秉持“绝对专业化”的理念,继续为客户提供各类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