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有好几家出口企业找到我们咨询货代将货物丢失怎么处理,情况基本相同,都是使用双清到门的运输方式,货丢了之后苦于没有相关的单据无法证明货物价值拿不到赔偿。在一般的理解中,“双清到门”即是和货代签订一份合同,把货交给货代后所有的事务全部由货代负责,安心等待货物送上门便可,但实际情况远远复杂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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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到门”作为许多货代公司推广的产品之一,对货主而言可以提供便利,对货代而言利润极高,而既便利又有高利润的模式,必然会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在这些风险中,相对常见和对货主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货代多次转手且无运输单据,货丢了我找谁?
在双清到门模式中,货代多会以“货物拼柜”为由拒绝提供运输和报关单据,比如船东提单(MBL)和报关单等。即使有些货代会提供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HBL),但此类提单的格式和内容往往漏洞百出,既没有任何有效信息供货主追踪货物状态,也无法在发生纠纷时起到保障货主利益的作用。此时若货代在接单后将货物多次转手,但又无法对转手的下家进行严格控制,必然会导致货物的状态不可控。最开始约定的货物运输方式和运输期限无法保障不说,货代与货代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一次又一次的转手中变得越发复杂,一旦货物出现问题,货主“找谁承担责任”就成了老大难的问题。
(二)拼柜运输被查,我的货怎么也没了?
讨论拼柜运输的风险,首先需要设置一个前提,即“双清到门运输”并不是行业的常态。出口“敏感”货物的供应商对双清到门更加青睐。供应商明白这批货的风险,货代自然也明白这批货的风险,但大家都心存侥幸。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走双清到门的货物通常会拼柜运输,为了“敏感”的高运费货物能够顺利过关,有些货代可能会在装柜时先装敏感货物,再装正常货物。此时若集装箱被海关查处,则柜内的正常货物也会被“连坐”。
(三)货代价格超低,我到捡大漏了?
未必!碰到低价服务反而需要特别注意,有些小规模的货代公司使用低价吸引客户,在收到货之后本着“反正货在我手上”的心态,立即要求涨价。更有甚者,在收到货和运费之后直接消失,再也找不到人,货主的货无人管理或者就此不知所踪。而正如第二点风险提到的,使用双清到门的货物可能比较敏感,即使出现这种情况,货主可能也不会采取什么有效的行动,货代正是拿捏住了货物这样的心理,才如此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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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尽快确认货物状态
在货物状态出现异常时,不论是想拿回货物,还是向货代主张赔偿,货物的状态都是需要确认的首要问题。货主应当立即通过所有可能的手段确认货物状态,例如此时和货代的矛盾还没有彻底被激发,可以直接向货代确认,或根据货代提供的集装箱号前往承运人网站或相应的港口查询对应的运输状态等。
(二)收集证明货物价值的证据
即使能够证明货物已经丢失或出现了其他异常情况,货代通常也不会同意按照货物的价值向货主进行赔偿。在双清包税运输中,普遍存在货代低报、瞒报货物价值的情况。此时货主在货物运输前是否对货物价格进行申报、是否能够提供运输前双方均认可的货物价值申报表对证明货物价值至关重要。相反,如果货主在运输前就存在低报货物价值的情况,在出现纠纷后再想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主张赔偿则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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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源头开始,选择靠谱的合作伙伴
馅饼和陷阱往往同时出现。在选择货代时,千万不能被不合理的低价吸引。在有相对稳定的市场行情的情况下,低价就是风险的代言人。合作前对货代进行全面的资信调查,可以帮货主筛选掉一批“一眼不靠谱”的公司。例如,如果一个新设立的货代公司在过去一年里已经有数个作为被告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涉诉记录,你还会找他合作吗?
(二)在合同条款中完善赔偿责任的约定
合同是风险预防和争议解决的基础,针对双清到门的风险,货主至少需要在合同和货代明确约定以下两点:
1、主张赔偿的前提——达到什么条件,或从何时起,货物可以被认定为丢失?
2、主张赔偿的金额——如果货物丢失,货代应当以何种标准对货主的损失进行赔付?是否可以约定赔偿责任限额?
(三)丢掉幻想,时刻跟紧货物状态
针对双清到门的运输模式,货主务必要摆脱“一切问题交给货代”的想法。即使合同签的再完善,出现问题后也需要证据支撑你的请求。从将货物交给货代前,货主一定要做好以下几件事:
1、留存货物交付单据,如实申报货物价值;
2、紧盯货物装运情况,要求货代提供完整的承运人和集装箱信息;
3、定期跟进货物运输情况并留存货代提供的运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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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到门看起来对货主来说十分便利,对货代来说也能有相当不错的利润率。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让双清到门变成一个诱人但烫手的山芋。要拿稳这个烫手山芋,除了坚持“如实申报,合法清关,安全运达”的基本理念之外,也需要对风险由足够的了解,并且作出有效的预防措施,才能在出现问题时将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