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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越中跨境二维码支付看人民币在越南直接投资与使用的法律前景

摘要:2026年4月3日,越南国家支付公司NAPAS、越南外贸银行Vietcombank与Ant International联合宣布,正式推出越南—中国跨境二维码支付服务。该项目实现了中国游客在越南商户使用支付宝扫码、以人民币支付而由越南商户收取越南盾的闭环结算,并在交易前展示汇率。虽然这一新近实践虽然仍属于零售支付层面的技术性安排,但其法律意义并不止于旅游消费便利化,而是为人民币在越南更广范围内的贸易结算、投资支付、收益分配与资金回流提供了制度想象空间。文章从中国企业赴越投资面临的境外投资审批、购汇出境、利润汇回及汇率折损等痛点出发,结合中国与越南关于本币结算、跨境支付互联互通及外汇管理的最新制度发展,论证人民币在越南直接投资和使用具有渐进扩展的现实可能性。与此同时,人民币在越南由支付工具上升为投资与准融资工具,仍受制于越南境内限制外汇使用、投资资本账户管理、利润汇出程序以及中国现行ODI和外汇合规要求。故可行路径应定位为在特定场景、特定账户、特定机构和可追溯规则下,逐步扩大人民币在越南的投资与经营使用。

 

一、问题的提出:从游客支付便利到投资货币议题

 

中国企业赴越南投资持续活跃,但实务中普遍面临三重结构性成本。其一,境内投资主体在对越投资前通常需要完成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发改、商务以及银行外汇手续,项目合规性、资金用途真实性与出境路径安排均可能影响投资时点。其二,企业即便取得对外投资资格,仍须将境内人民币转换为美元或其他可自由使用货币再对外支付,增加了时间成本与汇率成本。其三,越南项目经营形成利润后,通常又需要以越南盾兑换为美元等外币,再经法定程序汇回中国;中国境内收回后若再转为人民币,企业相当于在投资端与回收端各承受一次或多次汇率折损。对于利润率并不厚、资金周转周期较长的制造业和基础设施项目而言,这种双重乃至多重换汇成本会显著吞噬收益。

 

二、最新新闻的制度信号:跨境二维码支付的法律外溢效应

 

NAPAS于2026年4月3日宣布,与Vietcombank和Ant International扩展越中跨境二维码支付服务,中国游客可以使用支付宝在越南接入Vietcombank的商户扫码消费,以人民币付款、由商户收取越南盾,且交易前即可看到适用汇率。这一安排在表面上服务于旅游零售,但其背后的制度含义至少有三点。第一,它说明越南支付基础设施与中国数字支付生态已经形成可对接的清算与风控框架。第二,它证明在合规中介机构参与下,“人民币前端支付—越盾后端入账”的转换路径已经具有可操作性。第三,Vietcombank公开强调跨境二维码支付将成为国际支付的重要形态,也意味着越南主流金融机构已将此类场景视为金融基础设施升级的一部分,而非单纯营销创新。从比较法角度看,支付先行往往是货币使用外溢的前奏。“一带一路”推动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金融交易中的使用,人民币国际化往往先从结算场景扩展,再逐步向储备、融资与投资功能延伸。越中二维码支付虽不足以当然推出“人民币已可自由用于在越投资”,但它已经构成一项重要市场证据:越南监管与银行体系并不排斥在限定场景中承接人民币来源的跨境资金。

 

三、人民币在越南直接投资与使用的现实需求

 

从中国投资者立场观察,推动人民币直接投资越南,核心并非抽象的货币竞争,而是降低真实交易成本。第一,若中国母公司可以直接以人民币向越南项目公司出资、增资或发放股东贷款,则可减少先购汇美元再汇出的环节,缓解企业在中国境内购汇额度、时点和汇率波动上的压力。第二,若越南项目公司在与中资供应商、承包商或集团内部关联方往来中可使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则能够将经营现金流与融资币种更好匹配,降低美元单一主导带来的错配风险。第三,若项目分红、减资款、股权转让价款等可在符合法规前提下以人民币回流中国,企业即可显著压缩利润回收过程中的二次汇兑损耗。这种需求与近年中越本币合作趋势相互呼应。202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越南国家银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提到将在本币结算、货币互换和跨境支付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强合作。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25)》显示,2024年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为12.4万亿元,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为8.3万亿元,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跨境使用继续扩大。这意味着,从中国法角度看,人民币用于跨境直接投资并无制度禁区,关键在于东道国是否建立相应接收和转换机制。

 

四、法律约束:人民币能否“从支付走向投资”仍受哪些规则限制

 

首先,越南外汇法制的基础逻辑仍是境内原则上限制外币使用、涉外交易通过许可机制和账户机制管理。越南外汇管理法令及其实施细则构成了外汇使用与资本项目流动的基本框架。在这一体系下,外国投资者通常需要开立直接投资资本账户,通过该账户办理出资、资本变动、贷款收付和利润汇出等事项。换言之,即便未来允许一定范围内使用人民币,人民币也更可能首先被纳入受监管账户体系,而不是在越南境内自由流通。其次,利润汇出仍受实体和程序性条件约束。越南关于外国投资者利润汇出的规范要求投资者完成税务义务、财务报表和利润分配程序,并履行通知等手续后方可汇出利润。这意味着人民币若进入越南投资环节,并不当然消除利润回流障碍;它只能在满足利润汇出前提后,改变汇出的币种和路径。再次,中国投资者自身也受ODI合规链条制约。按照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与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境外投资须依据项目性质与主体情况履行核准或备案;在外汇层面,完成相应登记和银行审核后,资金方可依法出境。因此,人民币直投越南的真正难点,不仅在越南是否接受人民币,也在中国能否形成更便利、更明确的人民币对外投资放行机制。若两端制度不能协同,企业仍会在审批时滞与银行审查中消耗大量交易成本。

 

五、前景判断:人民币在越南的可行扩张路径

 

综合现有法律与市场发展,人民币在越南的前景应作分层判断。第一层是支付层,已经由二维码零售支付取得突破。第二层是贸易结算层,依托本币结算合作和银行清算安排,人民币在中越货物贸易、边贸及服务贸易中进一步扩大使用具有较高现实性。第三层是投资经营层,人民币可望优先进入与中资项目密切相关的场景,例如中资企业出资、股东借款、设备采购、工程承包、园区租赁及集团内部结算。第四层是资本回流层,即利润分配、减资回收和股权退出环节的人民币化,这一层最依赖双边银行体系、税务合规衔接和账户监管规则的明确。由此可见,人民币在越南的直接投资前景是“渐进可行”而非“立即全面开放”。它最可能通过三种机制演进:一是双边监管合作先行,通过央行备忘录、银行间清算合作和支付互联互通,逐步承认人民币在特定跨境交易中的合法地位;二是商业银行试点先行,由Vietcombank等大型银行在经常项目、投资资本账户和合规报送方面建立标准化产品;三是中资园区和重点产业链先行,在电子、纺织、机械和基础设施等中国资本密集领域形成可复制实践。

 

六、规范建议

 

基于越南本地法治语境建议:其一,越南监管部门可考虑在不动摇越盾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明确人民币在中越跨境贸易和特定直接投资场景中的可使用边界,尤其是允许经许可银行通过受监管资本账户办理人民币出资和收益回收。其二,越南商业银行应建立人民币资金的开户、清算、反洗钱、汇率揭示和争议处理规则,避免人民币使用停留于零售支付层面。其三,中国方面可进一步优化ODI项下人民币对外支付的银行操作口径,增强备案、购付汇和跨境收支信息报送的确定性。其四,双方可探索建立中越投资项目的本币结算示范机制,使人民币在投资进入、运营结算与利润回流之间形成闭环。

 

七、结论

 

NAPAS、Vietcombank与Ant International推出越中跨境二维码支付服务,并不意味着人民币已经在越南取得一般法上的投资货币地位;但它清楚表明,人民币在越南的制度接受度、技术可行性和市场需求均在上升。对于深受ODI审批、美元出境困难、利润汇回折损困扰的中国企业而言,人民币在越南直接投资和使用的真正价值,在于降低合规成本、换汇成本和时间成本。未来的关键,不是追求人民币在越南“无条件替代美元”,而是在双边监管合作下,使人民币在支付、贸易、投资与收益回流四个层级逐步形成闭环法律路径。若这一进程得以推进,人民币在越南的角色将从游客消费工具,逐步成长为服务中越产业合作的投资与经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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