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跨境电商的卖家,大多都有自己经常合作的货代老板,今天让老刘发货,明天让老李发货,让别人搞定报关,自己只需要准备好货物即可。这种出口模式也叫做“买单出口”,即从事外贸行业的企业或SOHO个人,没出口经营权或者有出口经营权但不想用自己的公司抬头出口时,通过其他公司购买出口报关资料,进而向海关申报出口的一种模式。
上述这种出口模式看起来省心省力,为货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实际上潜藏着很多风险。在现实中,一些货主正是因为采用这种买单出口的方式,构成了骗取出口退税、逃税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期货交易中强行平仓是指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等结算参与人在特定事由触发并履行特定义务后,无需经会员或客户同意而平仓的强制措施。
本文探析因期货公司强行平仓造成客户损失致使产生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
ESG(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包含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范畴,其理念衍生于社会责任投资(SRI,是指在传统的财务指标之外,以预期稳定利润分配的持续性、遵守法律、雇佣习惯、尊重人权、消费者问题、社会贡献程度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等社会伦理性标准为基础,评价并选择企业所进行的投资)。ESG实践则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纳入ESG维度的关注并展开相应措施。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仅规范了公司的经营活动,而且为员工的工作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起到了管理方向的“风向标”作用。这一制度的重要性相当于公司内部管理的“法律”标准。
有些公司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旨在建立明确的奖惩体系,对违反公司纪律的员工进行经济处罚,例如罚款。
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咨询:公司是否有资格对员工实施这类经济处罚?内部规章制度如何更有效地制定?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如何制定有效的内部规章制度这一主题,为读者提供答疑与交流的平台。
笔者之前发表的8篇海关律师办案札记《行政复议――企业维权的利器》、《如何写一份高质量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通用产品专用于某类特定产品的归类辨析》、《以程序正义维护实体正义》、《过罚不相当的权利救济》、《企业维权理直气不壮》、《海关归类决定的可辩性》、《如何打好行政复议之听证之仗》主要围绕一个主题展开,这个主题就是今天文章要阐述的主要观点,即企业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述系列文章无论是维权成功的案例剖析,还是涉案企业放弃维权的案例介绍,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企业提高维权意识,掌握维权方法,坚定维权决心,合法合规维权,尽可能避免或者减少企业经济损失,维护企业荣誉和信用。
新《公司法》(相对应,以下简称旧《公司法》为“现行《公司法》”)自颁布以来,虽尚未实施,但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研究,俨然成为社会经济中的热点之一。笔者作为一名长期从事上市、公司治理工作的律师,尝试对新《公司法》的部分重点条款予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