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国际投资贸易部
编委会:刘逸星 李新立 陈晋捷 汤翔
本期责编:黄雪杉
1980年,经合组织(OECD)提出了“数据跨境流动”(Trans-border Data Flow)的概念,其被界定为个人信息的跨越国界流动。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国际上对跨境数据流动的理解已经完全超越了个人信息的范畴。巨量的数据资源不仅只涉及个人信息了,尤其是跨国公司经营中涉及的数据跨境,既存在个人信息,也包括商品数据、支付数据、物流数据、地理位置等非个人信息,且其中相当一部分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我国此前监管重心多侧重于“个人信息”的出境规制(如《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实务中对于“个人信息”出境合规应对也较为成熟,而对于“重要数据”的出境规制则存在立法空白。
2021年6月10日,我国《数据安全法》正式出台,在《网络安全法》第37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构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框架。《数据安全法》在鼓励跨境数据流动(第11条)的基础上,对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第31条)、主管机关批准(第36条)以及法律责任承担(第46条)等方面进行规定,为跨国公司尽快开展数据出境合规工作提供了方向参考。
本文将以《数据安全法》为基础,结合《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评估指南》)等规定,对于跨国公司数据传输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以期为跨国公司的数据出境合规提供法律参考。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经济社会极速发展,科学医疗水平迅速提高,人口老龄化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之一。与此同时,“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等养老问题凸显,引发全社会对于老年人监护的大量讨论,相关案件频发。而在经济贸易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子女定居国外,父母独居国内的涉外监护案件在实践中面临公证难,法院立案难,监护人难以确定,诉讼程序难以进行等困境,更是对我国监护体系建设提出了新挑战。
作为处理涉外家事业务的团队,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跨境财富规划和传承团队”在展业过程中,就不时遇到棘手的涉外监护问题。这就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解释,结合社会力量寻求更为适宜的监护模式,进而实现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解决独居老人养老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企业海外工程业务快速发展。海外工程承包风险高,不确定性大。工程项目是指以完成一定的工程系统的建设为任务的项目,包括前期策划、设计、计划、施工、竣工交付等过程。
*成虎、陈群,《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年5月版,第18页。
在工程项目中,业主通过合同委托工程任务,并以合同作为组织纽带和项目运作的规则。
*成虎、陈群,《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年5月版,第313页。
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组织关系和项目参加各方的责任权利关系,反映了整个项目的运行形态。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竞争力的强弱和项目完成效果的好坏。本文从法律的视角提示海外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防控点。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认定在实务中有许多交叉,如何区分两者也是司法实践中较为棘手的问题。民事欺诈一般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而使对方产生错误的意思表示,进而作出有利于自身的法律行为。而刑事诈骗则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主客观上都有许多共同之处,其模式均是“行为人有欺诈故意——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相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行为人取得财产——相对方遭受损失”,但两者的性质及适用的程序也截然不同,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认定也关乎着罪与非罪的认定,因此实务中如何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意义重大。接下来笔者便简要谈谈两者的异同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区分。
2021年6月1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简称“《数据安全法》”),该法将于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本团队将针对《数据安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进行具体分析,为相关行业工作者提供数据合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