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往期解读: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正解读与修改建议(一) 本期高锖律师继续为大家解读《著作权法》修正草案相关条文,便于大家了解本次修订背景,在此一并附上相关背景介绍,具体如下:
2020年4月30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进入最后征求意见阶段,可以预见该修订很快就要通过实施了。相比较前两次修订,本次修订是一次主动、全面的法律修改,根本动力在于科技变革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意义重大,社会各界寄予厚望。
兰迪律所高级合伙人高锖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师从我国著名的著作权法专家王迁教授,硕士期间专修著作权法,毕业至今已在知识产权领域执业超过10年,其丰富精湛的实践经验获得业内同仁的高度认可。为帮助社会公众理解本次修正草案内容,普及著作权法律知识,提高著作权法律保护意识,高锖律师领衔团队以连载方式为大家逐条解读修订条文,并就相关条文提出修订建议。
——兰迪律所全球管委会主任刘逸星律师
最近几年“黑天鹅”事件不断。从美国发起对欧洲和北美贸易伙伴的各种“公平贸易”条件审查,到刚刚达成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的中美“贸易战”,不禁让大家生出“活久见”的感慨。进入2020年之后,最大的“黑天鹅”无疑是新冠疫情(COVID-19)。
在国内取得初步“抗疫”成果,并逐步开始复工、复产的时候,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才刚刚开始显露出来。对众多在海外有下属企业、销售业务或者采购需求的企业来说,了解当地政府应对新冠疫情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措施就显得很有必要。
“疫情下的欧洲法律实践”系列由兰迪律师事务所(下称“兰迪”)欧洲业务组(Europe Desk)推出,主要关注欧洲主要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结合当地法律和兰迪的处理的实际案例,为您提供法律上的解读。以期协助中资公司应对目前的局面,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很乐意协助中资企业通过申请政府纾困基金、裁员或者启动“保护伞程序”等。本文是这个疫情系列的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