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流量为王”的时代,不论是直播带货还是邀请网络红人进行博文宣传,都是为了增加流量以期变现。流量变现的诱惑让部分商家为了利益刻意制造热卖的假象,不仅出现了诸多直播间“刷粉”的情况,还出现了许多利用消费者依赖消费评价的心理进行“刷单”的情况,通过虚构交易提高销售量以提高店铺信誉或是虚假评价商品吸引消费者并引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刷单”行为似乎变成了一种常态,市面上也出现了许多相关的兼职,逐渐形成了一条产业链,但这一行为真的合法吗?本文从民事、行政和刑事的角度出发分析“刷单”行为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2023年4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正式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简称“示范合同”),现已录入了市监总局的合同范本文库,这件事在医美圈引发了巨大的反响,很多医美类自媒体、法律类自媒体都在广泛报道、解读和转载关于这示范合同,很多省份的市监局和/或医美机构行业协会也已经在积极推进当地的医美机构积极学习和使用这份示范合同与“消费者”签约。
近日,国泰航空“歧视”事件引起了国内舆论的持续关注,事件发生以后,国泰航空快速声明道歉,并在事发后第三天解聘了“涉事空乘人员”,以向公众表达其解决“歧视”问题的决心。但是,国民特别是内地民众似乎并不买账,并且引发了内地网民曝光多起其在国泰航空飞机上的糟糕经历,加上所谓《国泰航空内部备忘邮件》和“空中服务员工会”的不同言论(虽然国泰航空极力澄清),使得整个事件的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以致于香港特首李家超痛心发声“国泰航空歧视事件不容再发生”。“歧视”事件无疑给国泰航空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但也足以引起监管层和其他航空公司的警示。笔者从航空业监管和航空公司管理角度出发,试图从避免类似“歧视”事件发生探讨措施与办法。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守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索赔即是建立在上述基础上的一类案件。在此类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明确了在满足若干条件的前提下,推定上市公司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和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1],同时规定了若干例外情况。其中,投资者受虚假陈述以外的因素影响实施了证券交易,常被相关主体用于进行交易因果关系抗辩。对此,我们仍需对相关条款的适用进行探讨。
墨西哥是拉丁美洲第二大经济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与其开展贸易合作,目前中国已是墨西哥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二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三大出口目的地国。2022年,中国与墨西哥之间的双边贸易总额已达到63,300,582万元人民币[1]。中国与墨西哥在能源、汽车业、医疗器械、电子制造业、墨西哥食品等方面的开展了密切商业合作,在促进各自贸易繁荣的同时,跨境贸易纠纷、摩擦也频繁发生,中国投资商、进出口商在与墨西哥当地企业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时常面临各种风险。如何在合同中约定对中方有利的争议解决条款,充分利用墨西哥本地的争议解决机制有效维护自身权利已经成为众多中国企业在当地开展投资经营时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
近日,某知名连锁健身房频繁出现经营问题,多家门店被爆出拖欠员工工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合同欺诈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5月22日,一张关于该健身房破产倒闭的公告也在网络中广泛传播,虽然很快被辟谣为虚假信息,但恐慌情绪却在会员群体中持续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