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丁彦伶-王俊团队承接的一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刑事部王俊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在侦查阶段为嫌疑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的决定。
根据人民日报今年5月份报导,越南数字经济总量约为210亿美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已成为推动越南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重要驱动力,越南将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作为建设数字化国家的三大支柱。此外,越南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还将数字经济列为外资优先投资领域。据越通社报导,在今年的越南-亚洲数字化转型论坛,越南着重强调协调整个政治系统、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等促进数字化转型进程。越南对数字经济的重视可见一斑。数据合规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合规需求,值得各出海越南企业的重视。本文将对此简要概述 。
案例故事一
2019年10月21日,上海A公司与某商管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该商管公司辖下上海市杨浦区某商业办公楼1093平的区域用于办公室使用,合同期限为2019年10月21日到2022年3月14日,签约当天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此后,上海A公司准备在房屋原有装修的基础上进行小规模调整(更换玻璃和拆除部分隔断),在向物业公司办理施工进场手续时被告知须先进行消防报验,并被指定(介绍)了一家安保消防公司。后来,该安保消防公司在查看完现场后提出了一份消防整改报价,远超上海A公司的心里预期。于是,上海A公司便考虑不再装修直接入驻。但是在后来的沟通中,该安保消防公司又多次主动调整报价,提出不合规的分拆报请建议,和商管、物业公司一起以安全和政府检查为由进行胁迫,导致上海A公司心生畏惧,决定提前退出。
某供应链公司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进口品牌卸妆洁面液,申报税号33049900.39,最惠国关税税率1%。海关认为,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关于子目3401.30“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描述和海关总署2020年第108号公告,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上述进口卸妆洁面液货物应归入税号34013000.00,最惠国关税税率6.5%,计核漏缴税款约人民币56万元。海关认定企业存在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情形,按漏缴税款的50%左右比例科处罚款28万元,并责令企业补交税款及滞纳金。
根据印度尼西亚通信和信息部的数据,到2025年,全国数字经济有可能达到1460亿美元,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加到3300亿美元。随着印度尼西亚技术服务的发展,数据泄漏事件频发,为了进一步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规范在线交易数据收集、使用行为、与国际关系中数据跨境传输接轨,以及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印度尼西亚迫切需要统一的法律框架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在此背景下,印度尼西亚有望在今年正式出台单独个人信息保护法案,本文将简要介绍该立法的数据合规要求。
菲律宾是东南亚经济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正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之其为“一带一路”国家,且与中国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议》和《防止双重征税及逃税的协议》等双边协定,因此已成为中国企业出海的热门选择之一。在全球数据监管日益严苛的背景下,出海企业除需关注税收、外汇等,还需特别关注数据合规。根据菲律宾国家隐私委员会(National Privacy Commission,以下简称“NPC”)发布的决定,企业可能因违反处理个人信息的义务、未经授权的访问、恶意披露、为未经授权的目的进行处理等被处罚。由此可见,菲律宾关于数据合规的执法行为严格且全面,且较之他国菲律宾的数据保护法律体系更为庞杂。本文将全面梳理菲律宾的数据合规要求。